为保障图书资产业务顺利办理,请各单位及相关师生认真阅读《浙江大学图书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2021〕17号)相关规定。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图书应做固定资产,不属固定资产的也应履行相关审核流程,具体通知和业务流程详见《关于图书资产管理与财务报销的补充通知》。试行期间,如有任何图书资产管理相关疑问,敬请垂询。


联系电话:0571-87951627(何老师)、0571-87951050(俞老师)

Email:yuyuan0121@zju.edu.cn

办理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主图书馆221室(请从主图书馆东大门进门右侧东北角货梯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