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浙江大学图书馆热诚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各类文献资源。为规范捐赠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敬请捐赠前查阅知悉。
第一条 文献资源入藏原则
一般情况下,捐赠文献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正式出版物,或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史料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求,内容完整、健康向上;
符合本馆馆藏建设原则,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的文献;
第二条 对捐赠文献资源的处理办法
所赠文献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将秉承“物尽其用”“藏研结合”的原则,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包括收藏、转赠、交换等),不再另行征求捐赠者意见。
对于著名学者或校友的大宗捐赠,经与捐赠人协商一致,可设立名家专藏,整体保存、展示及服务。。
本校师生和校友的著作优先入藏“浙大文库”。
诚请捐赠人在所著图书上留下亲笔签名或钤印,以示纪念。
图书馆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并在捐赠网页上公布;已入藏图书信息可在图书馆主页“馆藏书刊目录”中检索。
第三条 其他捐赠
图书馆接受文献资源建设专用资金捐赠(包括外币)。捐赠资金将按捐赠者意愿定向使用。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视情况组织捐赠仪式及相关宣传活动。
第四条 捐赠方式及联络方式
捐赠方式:
到馆捐赠: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图书馆资源建设部221室。
邮寄捐赠: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主图书馆资源建设部221室,胡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87951050,邮政编码:310027。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谢绝到付。
杭州本地大宗捐赠,可由本馆派员提取。
联络方式:
捐赠咨询:电话0571-87951050,Email:huhh2500@zju.edu.cn;
浙大文库:紫金港校区基础分馆406室浙大文库,电话0571-88206506;
第五条受赠回执
本馆将综合考虑馆藏政策、收藏范围、馆藏空间和专家意见等因素确定受赠文献。文献接收后,我馆将及时通过当面递交、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敬请邮寄捐赠者留下姓名、电话、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寄发捐赠证书。
对不予入藏的文献原则上不予退回,请捐赠人寄出前提前咨询,慎重决定。
对不宜公开的限制阅览文献,可不回复受赠回执。
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浙江大学图书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