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图书馆图书借还规则(2025年4月22日修订)

发布时间:2025-04-23浏览次数:35


一、借书权限激活

1. 2020年起,图书馆外借服务全面升级,为保障读者的正常借阅,读者需激活本人的借书权限。

2. 激活后读者可享受的权限和服务:外借图书权限、图书到期前通知服务、图书已超期通知服务、预约书到馆通知服务、预约催还应还日期改变通知服务。

3. 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详见《图书馆借书权限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

二、借书

1. 凡我馆读者来图书馆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校园卡。

2. 借阅范围:书目查询中显示“普通外借”的图书。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浙大文库藏书等)、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

3. 外借册数:在校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100册;企编教工、非全日制研究生、访问学者30册;校内其他人员、离退休人员、继续教育读者5册。已经退休,但还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凭所在学院证明(需注明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年限)可至各校区读者服务部申请保留100册借书量

4. 外借期限及续借:普通流通图书外借期限为40天。读者可在到期前进行网上续借,999天最长可外借天数内续借次数不限,已被预约图书不能续借。凡有逾期图书,所借所有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手续。

5.图书预约:普通流通库图书、样本库图书、后备库图书等提供外借预约和在架书预约服务,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预约图书规定》。

6.预约催还:读者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会收到预约催还通知,如在催还期间未归还图书将造成预约催还过期,预约催还过期数超过权限册数即停止借书权限,详见《预约催还制度》。

7.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工作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后外借。

8.本馆复本均外借或无馆藏的图书,推荐使用芸悦读服务或申请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

三、还书

1. 逾期提醒:图书过期将收到过期通知,以邮件形式和短信形式发送。过期通知是图书馆对读者的善意提醒,读者有义务按期归还。

2.逾期缴费:普通外借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

3. 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按《关于流通和阅览收费及罚款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图书馆借书权限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docx


附表:浙江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权限表(20254月修订)

读者类型

图书

外借册数

图书

预约册数

预约催还

过期停借册数

续借次数

事编教工

100

30

3

本人无超期图书,续借图书无他人预约情况下,在999天最长可外借天数内续借次数不限。

全日制本科生

100

30

3

全日制研究生

100

30

3

非全日制研究生

30

3

1

企编教工

30

3

1

访问学者

30

3

1

离退人员

5

3

1

校内其他人员

5

1

1

继续教育

5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