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规定(2025年4月22日修订)

发布时间:2025-04-22浏览次数:22


图书馆离校手续是学校离校手续中的一部分,指本校师生员工因毕业、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申请离校,需在校务服务网电子离校单上完成“图书馆”章的办理手续,或持纸质离校单来现场完成“图书馆”章的办理手续。

一、电子离校途径和要求

1. 申请离校前需完成以下事项:

1) 图书馆外借图书全部归还、超期罚款全部缴清、图书预约请求删除。可在移动图书馆或图书馆书目查询网站登录“我的图书馆”核查

超期罚款可通过移动图书馆或浙大校园卡APP使用校园卡余额缴纳

缴纳前务必确认金额无误,一旦缴纳无法退款。

移动图书馆入口:钉钉APP-浙江大学工作台——首页“图书馆”应用(如首页无可搜索“图书馆”)或浙江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资源服务”——“移动图书馆”)

2芸悦读平台图书全部归还

2. 再登录校务服务网申请离校。

二、学生电子离校

1. 学生电子离校申请前,如罚款欠书均已处理,则申请电子离校后“图书馆—图书借阅”自动审核通过;

2. 学生申请电子离校后,再处理完毕罚款欠书的,需主动登录校务服务网—电子离校页面—点击“获取最新离校状态”按钮,退出后重新登录,可看到“图书馆—图书借阅”自动通过审核。

三、教工电子离校

1.教工如开通过借书功能,请在申请离校前处理完图书馆罚款欠书,申请电子离校后将自动审核通过;

2.如申请离校后仍有罚款欠书,请在处理完毕后致电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服务中心(88206530)人工审核。

3.除未开通过借书功能外,借书证号码未更新为工号,卡片借书时期有图书未归还等原因都会导致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可致电读者服务部服务中心(88206530)咨询。

四、纸质离校单办理“图书馆—图书借阅”章

请持学院或单位提供的纸质离校单到各分馆办理点,工作人员核查没有罚款欠书后,将在图书馆一栏上盖章。

五、各分馆办理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紫金港基础馆:一楼服务中心,0571-88206530

紫金港主馆:一楼大厅,0571-86971224

紫金港农医馆:一楼大厅,0571-88208469

玉泉分馆:二楼大厅(200)0571-87951624

西溪分馆:一楼大厅,0571-88273449

华家池分馆:二楼大厅,0571-8697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