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图书馆的书弄丢了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32211

丢失图书馆图书,可以两种方式赔偿,一是以书抵赔加5元加工费,即买一本相同的新书抵赔;二是根据出版时间、复本量等按书原价的3-10倍金额赔偿,最低20元,详情见《浙江大学图书馆关于书刊遗失赔偿的规定》。另外,如果图书超期还需支付超期罚款,因此请尽快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