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港哲谭第八讲】康德论人性、人格性和人是目的

发布时间:2018-12-10浏览次数:348

主题:康德论人性、人格性和人是目的

时间:2018年12月11日18: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三楼国立大学厅

主持人:王俊(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系主任)

主讲人:李秋零(中国人民大学杰出人文学者特聘教授,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讲座内容:

康德在人的本性中区分了人性和人格性,视自爱的人性及其导致的竞争为自然实现其文化意图的手段,充分肯定了人性对于文化及其发展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但认为人性仅属于现象界,由于其局限性而不足以使人达到自由的目的王国。相对而言,以无条件地立法的理性为根源的人格性才使人自由地为自己普遍立法,使人跃升于自然的因果法则之上,具有人格性的人才是创造的终极目的。康德的人格性理论是理解和克服当今世界“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利器。

主讲人:

李秋零,中国人民大学杰出人文学者特聘教授,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主修德国古典哲学与基督教思想。著有《上帝·宇宙·人》、《德国哲人视野中的历史》、《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等;译有《康德著作全集》、《康德书信百封》、《基督教哲学》、《信仰的回答——系统神学五十问》、《系统神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