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装古籍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0-10-11浏览次数:6368

1.古籍阅览室原则上只接待本校读者、以及其他高校和研究单位有研究目的的读者。

2.本校读者查阅古籍请先交验本馆借书证。

3.古籍线装书实行闭架室内阅览,不得携带外出,严禁读者入库借阅。

4.借阅方法:线装书需押证室内借阅,读者需填写索书单,工作人员核对读者身份后入库取书借阅,读者请在室内阅览;归还时,工作人员核对检查线装书书名及册数、检查有无破损后,方可归还读者借书证。

5.古籍是珍贵的文化资源和财富,请爱护图书,勿在书上随意圈点、涂批、折角等;不得将水杯、饮料等置于阅览桌上,不得边看书边饮食。阅读摘抄请使用铅笔,铅笔可以向工作人员索取,禁止使用自来水笔,以防污损。

6.查阅善本请自觉使用我馆提供的手套。

7.善本书原则上只提供教授借阅。本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因毕业论文或课题项目需要使用善本,凭所在学院证明借阅。

8.如需复制古籍,按《浙江大学图书馆古籍复制的规定》执行。

9.馆藏孤本不提供全文摘抄,如需摘抄,摘抄量不超过原书的三分之一,并记录摘抄内容;若此书摘抄量已达三分之二以上,则不再提供摘抄。

10.校外临时读者管理办法:

a) 我馆一般只接待有查阅需求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读者。

b) 外校读者查阅古籍,除身份证外,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介绍信上必须写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予以接待,以保证持证者身份的合法性。

c) 办理临时借阅证后,在服务窗口需押身份证或工作证。读者如需查阅古籍、旧报刊和特藏文献,介绍信交读者带往各阅览室,并在介绍信上注明所查文献各服务口,按介绍信上注明的文献予以接待服务。

d) 实行对校外读者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