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违规严重影响了广大读者的使用并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现决定处理如下:
1、在校网通报批评
2、监督删除已下载文件;
3、停止张某借书证使用2个月。
此前我校也发生过将个人校网帐号借与朋友使用,导致违规使用数据库案例。特此提醒个人校网帐号应妥善保管,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再次重申浙大校办〔2003〕10号和浙大校办〔2004〕8号文件注意事项:
1.我校购买或正在试用的全文网络数据库,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严禁整卷期批量下载,严禁合法用户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非法使用。
2.未经代理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全文网络数据库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3.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学校将限制违规IP地址的使用权限,取消校网帐户。责任人须作出书面检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对于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违规者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学校一切损失的法律责任。
4.我校现订购的全文网络数据库,如无特殊意外,将长期续订,用户尽可放心按规定使用。
希广大读者引起高度重视,合理、规范使用图书馆购置的各类数字资源。
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