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开通办法(2023年5月15日修订)

发布时间:2018-12-01浏览次数:16926


浙江大学图书馆读者持本人有效校园一卡通开通相关功能后,可进馆阅览、借书、预约座位、自助打印、自助复印等。

校园一卡通办理和咨询部门是各校区校园卡服务部和校园卡管理办公室

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开通和咨询部门是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开通办法如下:

一、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的开通

1.本校全日制学生和事业编制教工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自动开通。全日制学生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拿到一卡通时自动开通;事业编制教工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在人事处报到后1-2周内自动开通。

2.校内其他类型学生和教工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的开通

未办理校园一卡通的师生到各校区校园卡服务部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图书馆进馆功能自动开通,借书功能需再到图书馆开通。开通方法如下:

1)企业编制教工、访问学者等未自动开通借书功能的教职工凭人事处下发的报到单或浙大工作证开通借书功能。

2)非全日制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交换生、委培生等未自动开通借书功能的学生凭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下发的学生证(本学期注册过),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按院系盖章的学生名册开通借书功能。

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开通和使用。

3.押金的收取

企业编制教工、访问学者、非全日制留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进修生、交换生、委培生等未自动开通借书功能的校内其他类型教工和学生收取押金200元。

二、校园一卡通挂失和补证

1.校园一卡通请妥善保管,遗失应立即在浙大校园卡(手机APP)上挂失,并到各校区校园卡服务部办理挂失和补证手续。

2.因校园一卡通遗失,造成的图书财产损失由持证人负赔偿责任。

三、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功能注销

1.教职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注销图书馆功能。

2.收取押金的读者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后,凭押金收据和校园卡退回押金。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1. 工作日白天8:30-11:3013:30-17:00

2. 各校区服务点:

紫金港基础馆 服务中心 88206530

紫金港农医馆 借还书柜台 88208469

玉泉分馆 借还书柜台 87951624

西溪分馆 还书大厅 88273449

华家池分馆 借还书柜台 8697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