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图书馆图书借还规则(2023年5月15日修订)

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23965


、借书权限激活

1. 202012日起,图书馆外借服务全面升级,为保障读者的正常借阅,读者需激活本人的借书权限。

2. 激活后读者可享受的权限和服务:外借图书权限、图书到期前通知服务、图书已超期通知服务、预约书到馆通知服务、预约催还应还日期改变通知服务。

3. 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详见《图书馆借书权限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

二、借书

1. 凡我馆读者来图书馆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

2. 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浙大文库藏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部分供短期外借。

3. 外借册数:在校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60册;企编教工、非全日制研究生、访问学者30册;校内其他人员、离退休人员、继续教育读者5。已经退休,但还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凭所在学院证明(需注明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年限)可至各校区读者服务部申请保留60册借书量。

4. 普通流通图书外借期限为40天,读者可在到期前进行网上续借,续借不限次数(最多可外借天数为999天),已被预约图书不能续借,凡有逾期图书,所借所有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手续。

5. 短期外借图书外借期限为14天,不可预约,可续借1次。

6. 普通外借图书和图书阅览状态的样本库图书提供预约服务,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预约图书规定》。

7.读者所借图书中预约催还过期数超过权限册数即停止借书权限,详见《预约催还制度》。

8.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

9.本馆无馆藏的图书,可以申请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

三、还书

1. 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普通外借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短期外借图书按每册每天2元罚款;

2. 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按“图书馆有关罚款的规定”处理。


附件:图书馆借书权限激活方式及激活流程.docx


附表:浙江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权限表(2023515日修订)


读者类型

普通图书

外借册数

短期

外借册数

普通图书

预约册数

样本图书

预约册数

预约催还

过期停借册数

续借次数

事编教工

60

3

30

3

3

本人无超期图书,续借图书无他人预约情况下,续借次数不限(借期最长不超过999天)。

全日制本科生

60

3

30

3

3

全日制研究生

60

3

30

3

3

非全日制研究生

30

0

3

3

1

企编教工

30

0

3

3

1

访问学者

30

0

3

3

1

离退人员

5

0

3

3

1

校内其他人员

5

0

1

1

1

继续教育

5

0

1

1

1



仅备注:仅“图书阅览”状态的样本书提供预约,册数与普通图书预约30册权限独立,且是西溪样本和玉泉样本各自可以预约3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