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条例
为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走资源共建共享之路,浙江大学图书馆在期刊部设立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以弥补本馆资源不足,特制定本条例。
一、服务内容 :
1、 为校内外读者提供本馆的全文文献复印服务。
2、 为校内外读者从国内外的图书情报机构复印、传递期刊论文、会议文献、标准、专利、技术报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资料。
3、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三年前编目的外文普通图书和中文复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
二、服务程序 :
1 、 对本馆读者的服务程序:
以读者通过 Calis 馆际互借系统提交申请为主,以电子邮件和到各校区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处填写馆际互借申请单为辅。(具体操作方法等见图书馆馆际互借网页的有关内容)
2 、对馆外读者的服务程序:
复制我馆文献:可通过信函、传真、 E-mail 等方式向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处提出申请;提供所需文献的刊名、题名、作者、卷、年、期及起止页码等完整信息;我馆在接到请求后 2 个工作日内给读者有或没有的答 复,并将所需费用情况通知请求方,在收到请求方的费用后,将复制结果以邮寄、传真或 E-mail 等方式传递出去。
三、收费标准 :
外单位用户获取本馆文献的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复印费 |
0.5 元 / 页 |
传真 费 |
1 元 / 页 |
扫描传递费 |
1 元 / 页 |
邮寄费 |
实收 |
国内文献检索费 |
5 元 /篇 |
国外文献检索费 |
10 元 /篇 |
电子文献查询费 |
10 元 /篇 |
电子文献打印费 |
1 元 / 页 |
馆际互借市内收藏的图书 |
6 元 /本 |
馆际互借国外收藏的图书 |
500元/本 |
注:本馆对本校师生免收检索服务费,其他费用由提供文献馆决定。
附: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专项经费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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