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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书 馆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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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阅览室、视听室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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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视听室安全管理条例

  1. 视听室是图书馆的重要部门,是各种重要设备、资源存放点,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管理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人员服务区内逗留。

  2. 视听室安全工作由组长负责,所有管理人员均为责任人,组长要对视听室安全工作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3. 各种安全防范器材要准备齐全,且其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随意借用或挪用。

  4. 视听室内不得播放反动、"黄色"、盗版等不健康的影片;

  5. 管理人员需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等,查出隐患及时处理。配备专门灭火器,熟悉放置地点,并能孰练操作灭火器。

  6. 上机者在入座和离开座位时需注意不要绊倒、碰撞影碟机、电视机、电线等设备。遇到紧急情况如晚间停电等,请大家保持镇定,不起哄、不准使用打火机、蜡烛等火源,由管理员统一组织疏散、离开。

  7. 严禁在室内吸烟和违章用电。工作人员在下班后要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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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200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