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室守则
一、读者进入视听室时,应使用浙江大学图书馆借书证。 不得将雨具、 雨具、食品 等物带入 视听室 。 在管理员安排的机器上机,每台机器限一人使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承担。
二、爱护视听设备和视听资源。不拆装视听设备上的任何接口,不触碰电源电缆。若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读者照价赔偿。
三、视听室内不得使用自带的音像资料。视听室内所有设施、录像带、碟片等音像资源应予爱护,不得携出室外。损坏或偷窃视听设备和视听资源,参照电子阅览室的有关规定赔偿,并视具体情况通报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学院进行处理。
四、举止文明,保持安静和环境卫生。不要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不要高声喧哗。
五、遵守室内其它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章操作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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