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暂停馆际借书服务的通知
寒假期间,为避免图书丢失,图书馆文献传递处暂停向国图借书服务,停借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2008年2月17日,请大家在这一时间内不要提交借书申请。
按照国家图书馆的新规定, 2008年起馆际互借超期的图书必须做罚款处理。按照标准,超期每天罚款5元/本,望大家今后务必及时取书并按期归还。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祝大家寒假愉快!
浙江大学图书馆文献传递处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