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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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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任务 | 联络方式 | 专业委员会情况 | 省高校图工委章程 | 高校图书馆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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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中旬,在省高教局召开了省高校图工委首届第一次常委会议,决定将常委会下的办事机构分设成秘书、培训和业务三个组,并明确了分工。同时还决定秘书组设在杭州大学图书馆。 当时我省普通高校只23所,因此,这23所学校的图书馆均为我委委员馆。 1982年5月20日,省高教局同时向各高校发出以下两个文件:1,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在《意见》中明确指出:“省高教局确定一名副局长分抓图书馆工作,并决定成立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省高教局领导下主管高校图书馆的工作机构,负责各校图书馆的协调、培训、学术交流工作,并为高教局提供咨询。”据此,我委首届高校图工委主任委员由省高教局副局长缪进鸿兼任。 1983年,先于我委成立的“浙江省高等师范院校图书馆业务讨论会”,经常委会讨论,同意作为我委下属的一个机构,并将其工作纳入我委工作计划。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该会于1987年1月改组成“浙江省高师图书馆协作委员会”)。 1986年4月,经省高校图工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委《章程》的修订,选出了第二届常务班子;简化了我委的办事机构。 新的《章程》与原来的《章程》比较,主要是明确了以下几点:1,所有普通高校的图书馆都是我委的成员馆,经学校推荐的一位馆长,经省教委认可的,也就成了当然委员;2,将原设秘书、培训及业务三个组的办事机构简化成一个秘书处;3,开始按大、中、小三种规模不同的图书馆收取会费,以弥补经费不足的困难。 1987年7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同年11月,省教委印发了《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附发了根据国家颁发的《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事业“七五”规划要点》结合我省情况拟订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事业“七五”规划要点(试行草案)》。在《实施意见》中,关于领导体制明确规定:“全省高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归口在省教委高教处。”并决定将原“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改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明确指出,该委员会为省教委的咨询、协调机构。 1989年4月召开了省高校图情工委代表会议,再次修改了《章程》。并商定了市三届常委人选。5月10日,省教委向各高等学校下发了《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及第三届浙江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的通知》。由省教委高教处处长任本届主任委员。 这次修改的《章程》与第一次修改后的《章程》相比较,变动很大。在第一章总则中,对我委的性质定为:是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是在浙江省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对全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事业进行协调、咨询、研究和业务指导的工作机构。在第二章成员与组织机构中,本来成员馆只限于普通高校,未接纳非全日制高校图书馆。现改为:“非全日制高校凡有图书馆建制,均可自愿申请,经常委会同意,即可为成员馆。”关于省高校图情工委的组织改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由浙江省教育委员会聘请15个左右成员馆为委员单位,聘请其中一些单位馆和教育领导干部组成常务委员会(9人左右)。”这样就形成了成员馆委员馆和常委馆三种类型的成员。另外,我委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协作组,以便组织力量进行某一方面或专门的工作。 1990年我委共有52个成员馆,其中本科院校20所,专科学校19所,成人高校13所。 1996年1月,省教委以浙教办高一(1996)21号文件公布了我委第四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由省教委高教一处张祖葵处长任本届主任委员。 1998年4月省教委以浙教高教[1998]156号文件公布了我委第五届成员名单。由省教委郑继伟副主任任本届主任委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省有些高校合并后组建成新的大学,也撤销了某些成人高校,同时还有一些升格为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因此,截至2000年10月,我委共有成员馆46个,其中本科院校19所,专科学校19所,成人高校8所。 详见《浙江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一条、第二条。 浙江省高校图情工委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图书馆南楼525室; 邮编:3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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